2025/06/02 教育局管理人員
【培訓公告】114年度桃園是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6/16開始報名)
114年桃園市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及「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經由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之實施,提升專業素養。
二、增進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參與樂齡學習之專業能力與教學知能。
三、協助本市樂齡學習機構實施核心課程規劃及教學,以提升樂齡學習品質。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輔導單位:教育部北區樂齡學習輔導團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
肆、培訓對象
本培訓採甄選方式辦理,優先順序如下:
一、現任桃園市樂齡學習中心講師,具有樂齡學習中心1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且未取得教育部或各區樂齡學習輔導團之樂齡教育專業人員訓練者為優先。前述人員均需經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
二、其他終身學習或老人相關領域之具專業領域之人員、各級學校現職教職員、已(屆)退休之公教人員、有意從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者。
伍、實施方式
本計畫培訓共計3個階段,分別為:招募審核、培訓研習以及評核機制。
一、第1階段-招募審核
(一)依符合本計畫「肆、培訓對象」報名資格者,將其報名表與佐證資料(含授課經驗、相關證照及證書、相關經歷及接受高齡相關培訓課程)等,作為遴選條件。
(二)本培訓招收名額以60名為限。
(三)本培訓課程須全程參與,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二、第2階段-培訓研習
(一)培訓時間:基礎課程及專業課程合計共計27小時
1、基礎課程: 114年7月18日(星期五)全天、7月21日 (星期一)全天、7月22日(星期二)半天辦理,共計15小時。
2、專業課程:114年7月23日(星期三)全天、7月24日 (星期四)全天辦理,共計12小時。
3、詳細課程時間、地點及內容如附件1。
(二)培訓課程內容,包括基礎課程15小時及專業課程(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
(三)教學實作:學員需於114年8月25日前,設計以樂齡學習課程為主題之教學方案,並於原推薦單位進行8小時「樂齡教學實作」課程。如為自薦學員,請自行尋找教學實作場域。
三、第3階段-評核機制
(一)基礎課程評核:需全程參與,共計15小時。
(二)專業課程評核:出席「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並繳交課程規劃表、教學心得(約500字)、自我評估表。
(三)教學實作評核:參訓學員須設計以樂齡學習課程為主題之教學方案,並於原推薦單位進行8小時「樂齡教學實作」課程(建議每次2小時,實作4次,時間由參訓學員自訂,1週以實作1次為原則),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或承辦人)須協助本階段學員進行教學實作,並請原推薦之樂齡學習中心核發教學實作證明(如附件3,含課程名稱、單元內容、實作日期、時間、地點等佐證項目),加蓋原推薦單位之關防或戳章;自薦學員請自行尋找教學實作場域,依限於114年8月25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普仁國小總務處賴組長收集彙辦,逾時不候。
(四)研習時數證明及證明書
修畢培訓課程並經評核通過者,其名單於114年10月公告於「桃園市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
本局將於培訓完成後1個月內核發證明書,通過者需提供含姓名、出生年月、身分證統一編號、通過培訓名稱、時數、電子郵件、學歷、教學領域及專長等資料。前述評核通過者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方能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
如完成部分培訓課程而未能持續參與培訓者,或未能通過評核者,由本局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陸、報名方式
相關報名資訊皆公告於「桃園市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本次培訓不接受現場報名,一律採線上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期間:自1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二、錄取名單公告日期:114年7月11日(星期五)公告於桃園市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
三、符合培訓對象資格者,請於報名期間內報名,須完成以下二步驟:
(一)第一步:請填寫紙本報名表(附件2),屬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者,須由主任簽章;屬其他體系者,自行填報。
(二)第二步:請線上填寫報名資訊並上傳紙本報名表、相關佐證資料。上述紙本資料正本請錄取培訓者於培訓第1天(114年7月18日)繳交承辦學校普仁國小留存。(本報名表採用google表單,學員需有google帳號方可報名;沒有google帳號的學員,請洽普仁國小賴淑芳老師連繫。電話:03-4563830#512)報名網址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oyM7G7qQopmVqtUb9。
四、未完成上述二步驟,或報名相關資料未繳交完全者,視同報名失敗,不再另行通知,亦不提供補件機會。
五、若報名人數超出預定名額,則根據報名優先順序、教學年資及相關佐證資料進行甄選作業。本培訓甄選條件,將由本局保留最終決定權。
柒、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學員如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於五年內曾修習相關課程,可酌予抵免修習時數。抵免時數為所報本次研習課程之基礎課程6小時,並請填寫「桃園市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抵免申請表」(附件5)。
(一)曾受教育部或委託相關機構辦理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者。
(二)曾受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籌財源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者。
二、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課程培訓期間出缺席規定如下:
(一)學員培訓期間,均須簽到及簽退(不得代簽),上課期間將進行抽點名。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缺席1小時計算。
(二)基礎課程及專業課程,每階段缺席逾5小時以上者,即使培訓完成亦不發給證明書。
(三)實作課程未全程參與者,亦不發給合格証明書。
(四)前述事項,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者,一律不予通過;已發給證明書者,得予撤銷。
三、本培訓不補助交通費,參與培訓之人員交通費請自行處理。
捌、相關注意事項:本局有評估活動風險之權利,如有延期、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將於「桃園市樂齡學習網」公告。
玖、聯絡方式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蔡小姐
(一)電話:03-3322101分機7468
(二)電子郵件:10041879@ms.tyc.edu.tw
二、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 張承祥主任、賴淑芳組長
(一)張承祥主任
電話:03-4563830#310
電子郵件:tathree@pzps.tyc.edu.tw
(二)賴淑芳組長
電話:03-4563830#512
電子郵件:h4561662@pzps.tyc.edu.tw